一年来,在市委依法治市领导组、市司法局及省人社厅的正确指导下,市人社局按照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和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推动了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进程。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就2021年的法治建设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
1.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根据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切实加强市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把法律法规作为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的重点学习内容,局长李全胜经常在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每周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除学好政治理论、党史知识等内容外,相关科室负责人还就《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社会保险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办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集中辅导。
2.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根据市司法局安排,我们与法治教育网联系,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申请开通了个人账号,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和新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年度培训,主要课程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民法典与依法行政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了行政执法大讲堂自主学习。
2.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安排,对局机关和经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受局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证件申领和年度审验,对原持证人员中因退休、调离、机构整合等原因离开执法、监督岗位的人员执法证件进行了注销,组织6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了全市统一资格考试。
3.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要求,由政策法规科与局办公室联合,对2021年以来我局起草制发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形成制度应用于OA办公系统,实行两个审查常态化管理和运行。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1年,市局组织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国家安全日和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由政策法规科组织编写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选编》,现已基本定稿,近日将出版发行。就业科、社保科、劳动关系科、信访仲裁科、社保中心、就业中心、综合执法队等各相关科室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服务对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把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渗透到平时的工作和办事服务中,既开展了业务工作,也对办事群众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
5.有序推进互联网加监管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安排,6月下旬,根据前段认领的我局承担的行政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事项,细化完善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将监管事项和检查实施事项由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分别指定专人,对本科室承担的事项基本信息逐条逐项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由于机构职能调整,将原由人社部门负责的外国人来华就业工作监管事项退回,改由科技部门认领。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积极工作,及时录入,目前录入任务全部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的制定也已结束,进入常态化管理运行阶段。
6.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年,根据上级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与市政府复议办公室积极对接,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转来晋能集团部分职工的行政复议申请,政策法规科与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合,组织人员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并由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知晋能集团和国新能源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和问题,在对两个公司提供的资料和社保中心留存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行政复议答复书,按时报送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起,现已结案,结案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1.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和规划实施,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利用重大时间节点做好依法行政宣传,把普法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在抓好职工自学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集中学习辅导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宪法、人社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职工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4.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证书申领发放、年度审验、监管培训等日常工作。与其他科室、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做好互联网加监管实施工作。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就部门相关法律事务加强咨询。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5.做好其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对由我局出台或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报送。按照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要求,有序推进互联网加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两个清单,健全相关制度程序,实现常态化运行。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