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省校合作的决策部署,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按照《关于实施三年五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山阴县人社局从即日起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山阴县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
      (二)见习单位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行业信誉、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见习岗位设置合理,便于监管。
      (三)能够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
      (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需要提交的材料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国(私)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公司简介、招聘简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并填写《山阴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提供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