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学校: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下达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审定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进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注册备案、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唯一依据。各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列入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学校及个人超计划招生、违规提前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县(市、区)、各高中学校 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招生工作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招生部门和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转接。各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在高一新生入学之日30天之内通过国家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新生学籍转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严禁空挂学籍,严禁重复注册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籍。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醒学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让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违规招生导致高中学籍无法注册的严重后果,避免上当受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布、宣传、炒作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高中学校违规招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要畅通咨询与举报渠道,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请各县(市、区)将省教育厅核定的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于高中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朔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朔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