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单位: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对2022年前历史沉淀保证金进行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存的规定,我中心将历年沉淀保证金提存至山西省朔州市国正公证处,现就保证金的清理事宜通知如下:
请应领取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于即日起至2028年5月12日止,向山西省朔州市国正公证处申请退还保证金。
申请退还保证金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联系单位:山西省朔州市国正公证处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49-2022296
特此通知。
朔州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