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该院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的肯定。

近年来,应县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守护公平正义;深耕文明创建,涵养检察新风,通过打造特色品牌、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法治宣传等举措,实现了检察业务与文明建设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武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