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
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交易平台每月需报送交易数据,要求“交易量”、“交易额”以“中标结果公告”中的数据为准。故对各代理机构通知如下:
1、各代理机构代理的每个项目均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正确填写其中的“中标金额”。
2、各代理机构需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的交易项目(发布了“中标结果公告”)情况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版(参照附件模板)形式发送到邮箱:szggzyjyzx@shou.com。
未按照本通知要求操作的代理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其交易场地安排。
朔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8日